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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销售给我签了合同才告知新车已买了交强险,算不算欺骗顾客

消费者维权 2022-11-11 12: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销售者有欺诈行为,并且其主观上具有明知其销售的车辆来源地与开具发票单位不符,车辆无合法来源途径的情形,却未如实告知消费者,以致消费者基于错误信息作出意思表示的,应认定销售商构成消费欺诈。法律依据:如果销售者有欺诈行为,并且其主观上具有明知其销售的车辆来源地与开具发票单位不符,车辆无合法来源途径的情形,却未如实告知消费者,以致消费者基于错误信息作出意思表示的,应认定销售商构成消费欺诈。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 销售来历不明的车辆如果销售者有欺诈行为且其主观上具有明知其销售的车辆来源地与开具发票单位不符,车辆无合法来源途径的情形,却未如实告知消费者,以致消费者基于错误信息作出意思表示的,应认定销售商构成消费欺诈。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 在4s店购车出现欺诈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取消合同。受欺诈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但是受欺诈方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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