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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所发生的医疗费保险公司可以全赔吗?

交通事故 2022-11-11 16: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医疗费保险公司应按下列方式赔偿:
    1、如果交通机动车驾驶人有责任保险公司会赔偿一万元,无责任保险公司会赔偿一千元;
    2、如果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医疗费保险公司应按下列方式赔偿:
    1、如果交通机动车驾驶人有责任保险公司会赔偿一万元,无责任保险公司会赔偿一千元;
    2、如果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保险医疗费交通事故中,其理赔方式为:由保险公司依据伤者实际产生的合理医疗费,在保险范围内予以理,但非医保用药不予理赔。保险公司先在交强险范围内,不分责任大小先予承担,一万元医疗费,不足部分,按责任大小在商业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予以承担。
    但在商业险赔付时有不计免赔率。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九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并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
  • 交通事故医药费保险公司会根据实际的医疗费用进行赔付,通常会结合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所以需要在治疗之后才可以得出明确的数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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