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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专利转让的程序有哪些

2022-11-11 17: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专利转让的程序:
    1、专利转让人和专利受让人就专利转让达成合意,并签署专利权转让合同;
    2、当事人共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且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 公司专利转让流程:
    1、出让人与受让人订立转让合同,且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2、双方共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符合相关条件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准予变更登记,并予以公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 专利转让的具体流程:
    1、专利权人与受让人先就转让事宜达成合意;
    2、专利权人与受让人就协商内容订立书面的转让合同;
    3、专利权人与受让人共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登记。
    法律依据: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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