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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家房子买了11年去年才领的钥匙,没领钥匙期间(毛坯房状态,没交水电费)房子漏水给楼下淹了楼下来找我们要赔偿需要我们负责吗

损害赔偿 2022-11-11 17: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漏水过了保质期且物业不需要负责的,业主应自行负责,物业可以提供有偿维修。受损方可以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鉴定后凭报告要求侵权方及时修补并可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不配合,受损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房屋漏水需要赔偿修复漏水所需要的修理费用和因漏水而造成的其它财产的损失费用。对于财产损失金额,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也可以通过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估价的方式来确定。
    法律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
    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 开发商建的房屋漏水了,如果在5年保修期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如果因个人行为造成房屋有裂痕,那么由个人负责。如果不在5年保修期内,但是因房屋主体结构出现裂痕引起的漏水,那么可以和楼内各业主协商启用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来修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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