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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2012年6月在一个单位上班,2019年8月此单位把公司外包给另一家外包公司,我实际上还在原单位上班,也是原单位员工,工资由原单位打给外包公司发给我们,2021年12月5号我因患病请病假至今,原单位以我跟外包公司签订的合同期限为由,告知我三个月病假时间已到,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并说解除劳动合同后再支付赔偿费,请问这样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22-11-12 06: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员工没有重大过错,而用人单位在员工病假期间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则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
    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职工病假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劳动者工作时间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如果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至仲裁或诉讼期间的劳动报酬或者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倍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如果单位违法与病假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不是支付补偿金,而是支付赔偿金给员工。一般的赔偿标准为每工作一年赔偿二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满半年的按二个月的工资赔偿;不满半年的,按一个月的工资来赔。
    法律依据:如果单位违法与病假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不是支付补偿金,而是支付赔偿金给员工。一般的赔偿标准为每工作一年赔偿二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满半年的按二个月的工资赔偿;不满半年的,按一个月的工资来赔。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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