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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储蓄罪,被判处三年零四个月,现已出监狱,由于涉嫌金额是三千多万,连带责任,查封了我唯一一套住房,查封期是俩年,请问现在还有一年就结束,请问律师,一年后法院是否会拍卖我的房子呢?

刑事辩护 2022-11-12 07:4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判处罚金后未依法缴纳的能出售房屋,但对于犯罪分子生活必须的唯一住房法院不能拍卖出售,犯罪分子名下有其他房屋的、为逃避罚金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申请人提供居住房屋或同意扣除租金的可以拍卖出售强制缴纳。法律依据:判处罚金后未依法缴纳的能出售房屋,但对于犯罪分子生活必须的唯一住房法院不能拍卖出售,犯罪分子名下有其他房屋的、为逃避罚金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申请人提供居住房屋或同意扣除租金的可以拍卖出售强制缴纳。
    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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