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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针对老旧小区而言,物业有权将地下室出租收取租金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2-11-12 10: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由出租人交物业费,出租人也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交纳,但其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物业公司。承租人拒绝缴纳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出租人交纳并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小区房屋出租的应由房主缴纳物业费,同时租赁双方可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予以约定,约定承担物业费用的主体。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注明物业费事项的,由房屋业主(出租方)支付物业费。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小区房屋出租的,一般由业主也就是出租方缴纳物业费,但是租赁合同中另有约定的,可以从其约定。房东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房屋使用人交纳物业费,但其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物业公司,承租人拒绝缴纳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出租人交纳并承担连带责任,出租人缴纳后可向承租人追偿。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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