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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是有什么用呢

房产纠纷 2022-11-12 11: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动产权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是由国土资源部监制的不动产登记簿证。申请人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市登记中心核准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后到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不动产权证,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包含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 不动产权证,又称《中国不动产权证》,是一种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的不允许动的房产权利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是指国土资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国土资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正式启用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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