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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的是我妈妈跟继父2002年登记结婚,两人的户口也在一起,今年继父的老房子拆迁,老头儿子用我妈妈他们两人的生活费给租了个小平方,现在拆迁所有给的钱全部在他三个儿子手里,老头的三个儿子看我妈没劳动能力了,要扫地出门撵走我妈了,我想问问律师我妈有权分得老房子的拆迁款么?另外我妈妈他们两个的存款应该怎么分?谢谢律师能给予我帮助,祝你好运!我想问的是我妈妈跟继父2002年登记结婚,问问律师我妈有权分得老房子的拆迁款么?另外我妈妈他们两个的存款应该怎么分?

拆迁补偿 2019-03-23 07: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没有户口不影响拆迁权益的取得。通常以房产证为准对房屋进行拆迁补偿。房产证(Premises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 拆迁安置补偿与户口有无关系  根据《条例》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要素是产权。  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关键是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人口不在此例。
  • 在分房子时,可能会涉及土地纠纷,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 结婚迁户口需要的手续:
    1.相有关部门提交户口迁入申请,并按照求提交各种材料、证件。如:婚姻类要提供结婚证、大专院校升学需要提供录取通知书、投资移民所需提供的材料等。
    2.迁入地户籍主管部门会审核提交的申请以及附上的材料。如果通过审核,则会签发准迁证。如果不符合条件,公安机关会出具具体解释。如:提交材料不齐全,需要重新提交审核。
    3.现户籍地会派给所需要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
    4.现户籍派出所审核同意,则办理户口迁出,并开具户口迁移证。如果不符合条件,则需要完善才能通过申请。
    5.当全部办理手续通过,会派发新的户口本,办理新的身份证。
    值得注意的是,身份证不能立即办理,最好不要先交回现有的身份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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