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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女方,现在怀孕六个月,结婚三个月,但是我想离婚了,我们没有婚后财产,需要反还多少彩礼?

离婚 2022-11-12 1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已经怀孕但是夫妻离婚的,彩礼钱符合相关条件则可以退还,按照规定,当事人要求退还彩礼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的情况为: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结婚半年流产离婚的,彩礼一般不会退还,但是如果有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等情形的,则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结婚三个月离婚,如果男女双方没有共同生活的需要退彩礼钱。法律对退还彩礼的具体规定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情形;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情形;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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