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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之前在湖南长沙工作的现在已经离职有半年多了,要怎么样才能把公积金提取出来呢?我是外地的。

劳动纠纷 2022-11-12 11: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职能马上取公积金,部分地区对离职公积金的提取具有时间限制,有2年内不得提取、2年内再就业才能提取等要求。离职后提取公积金需要职工携带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证等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离职公积金的提取流程是:职工携带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有些地区还需一并携带失业证、身份证办理提取。部分地区对辞职的提取有时间限制:有2年内不得提取,有2年内再就业才能提取等要求。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辞职本身符合提取公积金的条件,但由于各地公积金提取规定及政策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来说,辞职一年公积金能取。



      一般情况下,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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