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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大股东拒不参加股东会和签字,公司章程对股东表决权也没有约定,股东会程序合法,参会股东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吗

公司成立 2022-11-12 11: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看章程是如何约定的
  • 股东不参加表决的处理方式为:
    1、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由代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
    2、股东拒不参加的,经其他出席会议的股东以半数或三分之二多数通过的决议,对其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一百零六条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 股东不参加表决的处理方式为:
    1、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由代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
    2、股东拒不参加的,经其他出席会议的股东以半数或三分之二多数通过的决议,对其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一百零六条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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