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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身份证,可以办户籍证明吗

综合法律 2022-11-12 11:5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户籍证明必须到户籍所在地开。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也有常住居民特殊情况需要户籍证明的,居民凭身份证公安机关会出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 开户籍证明的规定是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前往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待工作人员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公章之后即可。户籍证明可用于房产交易、儿童入学、参军等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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