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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多少个月之内不还?对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 2022-11-12 16: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欠钱纠纷后对方没钱的六个月内可以强制执行,具体需要看申请人的申请,人民法院才能启动强制执行。如果起诉成功,一般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欠钱纠纷起诉的如果适用普通程序则一般会在六个月审结,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会在三个月审结,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 一般欠钱,开庭后两年之内,原告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的,就会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申请期限为两年,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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