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工伤评级后,伤者过几年离职,能拿到公司的一次性就业补助嘛

工伤赔偿 2022-11-12 17: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具体核算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是由用人单位按照和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所以,相关标准应当参照劳动者的工资数额。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离职公司应当赔偿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