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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去世,老公说没有遗产。这是之前的事情。我和老公去年结婚,他弟兄两个,没有分家,他弟弟已经结婚,孩子三岁了。去年我生了孩子,他弟弟要求分家,我老公给他买了45万的车,以前花的钱不追究了,今年他弟弟又要钱买房,老公说要给他100万,但是,目前为止还没有分家完毕,而且自认识,我们夫妻共同生活的吃穿用度,包括孝顺父母,抚养孩子,工作需要等,他都不给我钱,一分没有,说还没给他弟弟分家。不给我花,可是他弟弟的老婆也没有说自己挣钱自己花啊,他孩子还好几岁了。现在,我老公有100多万的贷款,而且他有钱借给别人也不给我。我想离婚,目前我们只有一套房子。这种解释没分家,我能分到什么?_?离婚孩子给谁(10个月女孩)我应该准备什么证据?抚养孩子,他都不给我钱,不给我花,他孩子还好几岁了。我应该准备什么证据?

离婚 2019-01-25 05: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
    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 在发生家庭暴力后,作为受害人方应从下列角度收集、保全证据:
    1、在丈夫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2、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
    3、证人证言。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其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
    4、视听资料。视听资料属于间接证据的一种,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该部分证据主要指双方的聊天记录、对方承认家庭暴力的录音、伤害情况的录像等等。
    5、书面证据。加害人在诉讼前出于愧疚、维持婚姻关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等可以作为书面证据直接向法院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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