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已签买房合同了,付了定金以后。法院冻结的房子做了财产保全,马上要开庭了,我是不是应该向法院提出解封?

诉讼 2022-11-12 20: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子被法院查封,若要解封需要二年。二年到期需要继续采取续封措施的,应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续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二年到期未采取续封措施的,查封措施自动失效。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且对该财产又无法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 法院一般不会冻结房产,只会对房产进行查封或者拍卖。只有动产财产才会被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期限: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 房产纠纷冻结房产权利规定如下:房产冻结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做出判决前为防止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是民事诉讼程序中的财产保全程序,以保证判决生效后的顺利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新余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