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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份休的产假,休了四个月,拿了四个月的生育金,现在新产假法出来是五个月,那3月份休产假的现在还可以享受新产假法多出来这一个月的生育金吗?

劳动纠纷 2022-11-13 04: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产假是算在12个月平均工资里的,在其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是按月领取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不是一回事,劳动者生育,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发放生育津贴;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发放产假工资。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产假新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产假工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来计算。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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