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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家着火,烧了5.6家,消防部门下了认定书

损害赔偿 2022-11-13 05: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 因邻居火灾殃及造成自己房屋烧毁的,可以由消防救援机构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受害人的财产损失,而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若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小区楼房着火房屋找责任人赔。依据相关规定,消防部门扑灭火灾后应当对火灾现场进行勘察,依据勘察的结果出具火灾责任认定书,受害人可以向认定书的责任人请求赔偿。如火灾是自然灾害造成的,则政府对灾民进行相应的赔偿,由政府采取适当的补贴等救助措施。
    法律依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编制《灾民救助花名册》,上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后,视情由县财政、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按《救助人员花名册》下发救灾资金(物资)。
    《救助人员花名册》应填写灾民家庭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人口、家庭类型、家庭住址、“一卡通”账号、救助资金补助标准(数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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