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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大四学生,校招期间和教育局签了三方协议,内容有在当地服务三年,期间不能考研可以考公,然后学校可以选当地的任意一所。但是这里没有提到违约金,只说不能违约,要不直接进失信名单。所以我现在可以随便违约吗XXX

教育 2022-11-13 06: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三方协议违约的通常是用人单位或毕业生。如果用人单位违约的,由其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行政处分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毕业生违约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学校不再负责其就业。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四十九条
    对擅自拒收、截留按国家计划派遣毕业生的用人单位,由其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对有关负责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毕业生,由学校报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批准,不再负责其就业。
    在其向学校缴纳全部培养费和奖(助)学金后,由学校将其户粮关系和档案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
    不顾国家需要,坚持个人无理要求,经多方教育仍拒不改正的;自派遣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报到后,拒不服从安排或无理要求用人单位退回的;其他违反毕业生就业规定的。
  • 学生与学校签合同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守约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赔偿金;守约方拒绝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该协议。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学校强制签三方协议的,学生可以向当地的教育部门投诉举报。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三方协议的签订可以由毕业生根据自身的情况自己定夺。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


    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定的协议无效。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四十七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部委、地方和学校就业部门,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建议主管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1、不按要求和时间报送生源、需求计划的;



    2、不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派遣毕业生的;



    3、其他违反毕业生就业工作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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