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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在一家医院没办理出院的情况下可以去别的医院先办理住院么

综合法律 2022-11-13 08:4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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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第二次入院,不是疾病同一诊断的话,还是可以办理医保的。若是同一诊断,就得至少间隔15天。



      让患者“住院15天病情未达到出院标准就办理出院”或“办理出院后间隔15天后再办理住院”,都是定点医院违反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行为。如果参保患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定点医院的医疗保险科反映,医疗保险科是负责医院内部执行医保政策的监督管理部门。



      
    2、参保人员因治疗需要住院后短期内可以办理再次住院。对于因治疗后短期内再次住院,但上一次住院费用尚未结算的,由参保人员或代办人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和个人身份证、加盖医保专用章的住院证、上一次住院医院提供的住院费用证明,到再次住院的医院医保科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出了医疗事故医院可以先与医院方协商,如果可以达成赔偿协议的,按协议处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以收集好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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