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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过户给孙女是买卖好还是赠与好

合同纠纷 2022-11-13 08: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继承,买卖赠与的区别:
    一、定义不同:正常的房产购买都是属于买卖类型,包括商品房、二手房的正常交易。继承通常是指接受死者的房产,前提是原业主必须故去,继承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享有继承权。
    赠与指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拥有的房屋无偿赠与给受赠人,并且受赠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公证要求不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爷爷的房子,是可以直接过户给孙子的。爷爷可以依法订立赠与合同,将自己的房子赠与给孙子。在孙子表示接受,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表示接受后,该赠与后就成立生效。双方可以依法办理房产的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 房产的赠与和过户的区别有:房产赠与是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房产过户是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并办理产权变更的行为。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将房产赠与他人并签订赠房协议,所赠与的房产自办理过户登记时所有权发生转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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