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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进修医师,有执业证,在进修单位出了一点医疗事故,由谁承担患者的损失

医疗纠纷 2022-11-13 09: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患者有过错的,如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等情形,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造成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赔偿。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存在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发生医疗事故医生一般不需要赔偿。发生医疗事故后,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有重大过失的医务人员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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