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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打了结婚证五天,女方提出离婚。后与前夫一起生活,为结婚买家具花了五万左右,彩礼钱共十三万左右可以起诉离婚吗?能要回多少钱来?能要精神损失费吗?

离婚 2022-11-13 0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方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退还男方婚前支付的彩礼的。男方在婚前支付给女方的彩礼,一般视为赠与,在双方无特别约定情形下,属于女方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起诉离婚有以下情形的,应当返还彩礼: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述的规定,必须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起诉离婚具有以下情形的,可以收回彩礼: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述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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