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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婚后共同出资买房写一个名字,老公的名字,老公不迁户,老婆可以迁户进去吗?

离婚 2022-11-13 10: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共同买房要注意以下事项:共同购房过程中存在赠与、借贷、合伙投资等事实,应当签订书面协议;非登记方对于该财产的权属应当有清晰的认识;非登记方希望自身权益获得法律保障,可与登记方协商增加自己为共同所有人进行房屋变名登记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婚前按揭贷款买房的人有很多,这种情况下购买的房屋一般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在结婚之后妻子就担心房子没有自己的份,将来如果离婚,自己就没有保障,能不能加自己的名字?一般是可以加的,法律并没有禁止性的规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银行和房管局在房屋存在抵押的情况下是不允许变更所有人的。不过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屋,一般在婚后,夫妻双方要共同还贷,这时的支出是属于两个人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如果离婚的话,应给予另一方还贷部分及其相应增值部分的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后买房写谁的名字有区别,虽然无论写哪一方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新婚姻法出台之后,产权证上登记的一方可以不通过另一方将房屋产权进行变更转移,另一方无权向善意的第三人追回房屋,只能要求另一方返还属于自己那一部分房款。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买房的夫妻共同财产,最好还是写两个人的名字,这样,就不会出现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产转让的情况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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