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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无宅基地想分户

房产纠纷 2022-11-13 1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分户口需要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个人住宅;
    2、申请人材料真实、合法、齐全。即需要书面申请、结婚证、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
    3、分户口需要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公民满足分户条件进行分户的,需要依法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分户需要的证件和材料为:



    1、申请人的户口本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3、独立的房产证或者土地使用权证;



    4、一份经村委会同意并盖章的的分户申请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当事人才可办理分户手续:
    1、申请人具有个人住宅;
    2、申请人材料真实、合法、齐全。即需要书面申请、结婚证、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
    3、分户口需要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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