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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3个月,又请假2个月后上班了,多请假的两个月社会保险单位部分是个人承担吗?

劳动纠纷 2022-11-13 10: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产假期间社保扣除没有变化,所在单位和个人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按照上月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继续缴纳。产假期间工资标准也没有变化。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产假已过,单位也是继续要给员工缴纳保险的。在休产假期间,公司会按照规定继续缴纳社保,只要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按时为员工缴纳社保。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应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缴纳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生育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支出情况等确定,最高不得找过工资总额的1%,职工个人不缴费。

  • 在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按照上月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继续缴纳单位部分,个人部分由休产假女职工交给单位,单位统一缴纳。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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