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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双户籍,但是在原始户籍辖区派出所,已经注销了原始户籍。剩下的唯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又要注销我剩下的这个户籍,是否合法?

婚姻家庭 2022-11-13 1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双户口不让注销原籍的,最好与派出所自行协商处理。对于持有双重户籍的公民需要去当地的公安机关注销其中的一个户籍。至于注销哪一个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因此如果不让注销原籍的,建议与派出所协商。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异地双户口注销规定由当事人带两个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到其中一个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注销其中一个户口,公安机关会出具一份注销证明,应注销多余的户口,一般按照户口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注销其后登记的重复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户口被注销了,应该带好家里的户口本,然后让父母亲带上身份证,一起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查阅一下自己的户籍档案,查看被注销的原因。如果是公安机关联网时漏登记,可以请求公安帮忙办理补办手续。
    如果是公安机关人员故意违法操作注销户口的,那么当事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处罚该人员,恢复个人户籍身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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