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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被列入失信人员了吗,但是我现在钱全部还了,法院说已经删除我的信息了,但是我在网上还是能看到我是黑名单

综合法律 2022-11-13 11: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告进黑名单的,仍然需要还钱。被告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只会让其在日常生活中受到更多的限制,在还款义务上不会获得半分好处。如果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
    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 没有能力偿还的,但是态度较好,有偿还意向,偿还人可以分期还,一般法院不会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只有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债务人,才有可能被法院列入“黑名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被列入全国失信人员黑名单的,除非当事人把法院裁判的赔偿金额全部清偿完毕,其信息才会消除,否则将一直存在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且对子女的考试、就业等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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