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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认识6年后于2015年结婚,婚后一年他家首付25万给我们买了一套房子。由于我对象信誉度不好,所以房子用了我的名头,贷款也是以我个人贷的。装修是用我的名头在建设银行做的10万信用贷款!房贷一直都是我个人在还,他的工资就用于晚饭的费用,其余就抽烟,喝酒。我们有一个男孩,现在21个月,大部分的费用也是有我出。我于孩子16个月的时候辞职在家带孩子!说明:我们在恋爱期间,他找不到工作,所以费用也是我出,有时他姐会叫我们去吃饭,但没出过钱!请问:离婚法院会怎么判房子和孩子?婚前的费用能否找回?还有装修的10万怎么办?婚后一年他家首付25万给我们买了一套房子。离婚法院会怎么判房子和孩子?还有装修的10万怎么办?

离婚 2019-05-23 14: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通产该情况下如果因为家暴离婚的,家暴一方通常会被认定为存在过错,因此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过错方支付相应的离婚存海赔偿,这中情况下,对于房产分割并不会因为存在家暴而影响过错方的分割。
  • 协议离婚,离婚证9元,存档费用40元左右。起诉离婚费用参考如下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后的子女的抚养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
  • 您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据上述原则判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依照双方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到子女能力独立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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