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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被执行人十年内执行了二次,未能执行,现在提出执行,是否超过执行时效,保存的物资可以申請看护费和厂地占用费吗?

案件执行 2022-11-13 12: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是被执行人?还是
  • 当事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如果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通过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财产线索清单等材料来再次申请执行。并且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开始算起的6个月内执行完毕;
    2、有特殊情况的案件可视实际情况延长执行期限,同时报送本法院院长或者副院长批准。如果是有需要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该在期限到之前5日内提出申请;
    3、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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