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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亲戚,拆迁分到了几套房子,但是在拆迁协议里面要求写了两户人家的名字,就是了我亲戚名字和她姑子的名字,但拆迁的地方和她姑子没有任何关系。现在出租,都是我亲戚在收钱。我那个亲戚现在担心以后她走了,这些拆迁安置房是不是有一部分会分给她姑姑

离婚 2022-11-13 13: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 属产权人或同户宅基地家庭成员的拆迁协议能写儿子的名字。征地拆迁补偿以人口和房屋面积两相结合的科学方式综合考虑计算,按户口补偿时以房地产权证登记为标准计户,没有房地产权证的以农村宅基地使用证计户或者以建房批准文件计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被拆迁的房屋产权证上有哪些人的名字,那些人就是安置房共有人。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定向,而安置给被定向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安置房管理实施暂行办法》
    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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