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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里的土地,已经被征收了几十年。现在要拿回土地使用权,该怎么办理??

房产纠纷 2022-11-13 14: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收回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前提法律是:因政府需要使用土地而造成土地使用者不能继续使用土地对土地使用方式不恰当的,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对土地使用权人要给予适当补偿;对依法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由国土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并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
    (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可以在村子土地承包合同到期重新发包土地时提出分配要求,如村集体还有机动地或依法开垦的土地,没有土地的村民可以要求村集体给予分配。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条
    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
    (三)发包方依法收回和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第三十三条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并向发包方备案。
  • 村委会收回土地侵犯土地使用权的解决方式为村民可以与村委会进行协商,请求村委会停止相关的侵权行为。若是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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