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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判给男方了,孩子我偷偷带走了,什么时候能再起诉抚养权

离婚 2022-11-13 15: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孩子抚养权,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并出具判决书。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争取抚养权是能一直起诉的。虽然我国法律规定,民事诉讼适用两审终审制度,但涉及抚养权的义务是随子女生活状态不断变化的,只要存在法定变更情形,当事人就可以依法起诉,主张变更抚养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离婚后多久都能起诉孩子抚养权,即抚养权变更起诉无时间上的限制,只要具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等情形之一,就可以起诉变更。法院会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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