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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死,他的债务我不知情,还不知道借钱干啥用了,

离婚 2022-11-14 01: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人死了欠的钱用还。死者有遗产的,应当优先用于清偿税务以及债务,如果清偿后仍有剩余,可以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债务人死亡后、遗留的遗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则不足部分,继承人不再继续清偿。
    当然,继承人自愿继续进行清偿的也是可以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夫妻离婚后欠款一方死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债务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如果是属于死者的个人债务,债务由个人承担,用其遗产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老公死了欠的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老婆不知情要还。根据据法律规定,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所以老公死了,生前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即使老婆不知情,也要对债权人承担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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