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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买房 竟然是丈夫个人债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28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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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夫妻在结婚后要买房子,就向男方父母借钱,后来男方父母患上食道癌,要求小两口偿还当日借款,后来闹上法院,妻子不承认债务,法院判决为丈夫个人债务,要求他个人偿还15.8万元及利息。

  为买房,南充一对夫妻借男方父母15.8万,事后由于父亲生病需夫妻二人还账,结果却闹上法庭,究竟是男子串通父母写下假借条,还是妻子故意推脱?

  近日,南充一网友在某知名网站发帖称,自己婚后在父母处借钱购买房屋,原本的夫妻共同债务,却被法院判决为个人债务,发帖人对此表示很不理解,对法院的判决提出质疑。

  网友发帖 质疑法院判决不公

  11月5日,南充一名为“自然法则”的网友在一知名网站发布《如此判罚,实在荒唐》一帖,文中称,其与妻子结婚后,在自己的父母处借钱在南充市顺庆区购买房子。2011年11月底,其父亲因身患食道癌,急需大笔资金做手术,于是找到夫妻二人偿还所借款项,可遭到岳母反对,父母遂将夫妻俩告上了法庭,不料最终被法院判决为自己的个人债务。

  网友“自然法则”质疑:“我在婚后借我父母钱购买的房产,法院怎么判罚是我个人债务?我和老婆还没有离婚,况且在庭审答辩中及庭审整个过程中,老婆除了不承认债务,根本就只字未提个人债务这个问题。我父亲手术的后期治疗还需用钱,判成我‘个人债务’,我个人既没有单独的财产,更没有私房钱这叫我怎么还?”

  父亲重病 要求儿子儿媳还债

  网友“自然法则”名叫任德伟,他告诉记者,2007年,夫妻二人为买房在父母处借款共计15.8万元。2011年年底时,任德伟父亲患上食道癌,手术及后期治疗费用共花费了20余万元。“此后,他们的生活变得很拮据,我的家人都叫我们夫妻俩偿还父母的债务,以让父亲得到后续的治疗。”任德伟告诉记者说,“由于我们既不能支付医疗费,也没照顾过父亲,他们便把我们夫妻二人起诉到顺庆区人民法院,要求偿还借款15.8万元及利息。”

  妻子怀疑 丈夫故意串通父母

  去年3月,顺庆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后,作出判决,由任德伟和妻子李红丹偿还任德伟父母借款15.8万元。“此后,任德伟的父母又将我们告上了法庭,说我们的房子全由他们出资购买,要求收回房子的所有权。”李红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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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时,我和任德伟在广安做生意时资金周转困难,确实向银行借贷了3万,但事后都是我们都自己偿还的。10万元的事也是任德伟串通好他的父母照着我存折写的假收条,他就想让我在离婚时净身出户,10万元借条上面我的签名也是他自己伪造的。”李红丹说。

  在得知情况后,李红丹走上了申诉之路,南充市中级法院认为,李红丹当初没有到庭参加诉讼,去年3月的案件程序出错,便撤销了顺庆法院的判决,发回重新审理。

  法院重审 共同债务成个人债务

  发回重审后,李红丹当庭参加了诉讼,并出示了相关证据证明不存在借款一事。“法院重审时,任德伟的父母没有提供取款依据,对借款时间也说法不一,一个说是李红丹当天上午就将10万现金拿走,一人则说是当天中午拿走。”审理此案的法官贺德成说。

  最终,顺庆法院最终作出一审判决,由被告任德伟偿还其父母人民币15.8万元及利息。据悉,任德伟因不服一审判决,已于11月7日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申请。

  (原标题:共同债务成个人债务 是丈夫做假还是妻子推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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