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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是零八年买的房子,开发商不肯过户,他说我们之前还有10%的钱没给他要求我们赔偿他按照现在的行情价格赔付他。

房产纠纷 2022-11-14 08: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房过户原房主不肯来签字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找基层组织进行调解,对调解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进行签字过户。也可以主张对方违约,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请求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买受人交钱后卖家拒办过户手续的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及利息,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买受人拒绝行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家继续履行该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交钱后遇买家拒绝办过户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他调解,对调解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有约定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如果开发商超过3个月不交房,经催告后仍不交,买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1、当事人协商,协商一致的按照协商的内容处理;
    2、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基层组织调解;
    3、纠纷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4、纠纷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约定仲裁的,可以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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