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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购买的房子,现的在房地产商破产重整了需要我们填写债权申请表,但我们房子已建好并接房了我们还需要填债权申请表吗?

房产纠纷 2022-11-14 11: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地产公司申请破产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公司的财务报告,职工的情况,破产申请书等相关资料。法院需要实际审查后,宣告破产,宣告前,可以申请重整。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 进行债权申报时的要求:
    1、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2、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3、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4、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5、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
    6、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法律依据:《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申报债权后的房子不是自己的。物权以登记为准,向开发商申报债权后将清算开发商资产情况,以其破产清算时的资产折算其他费用后作为债务清偿款,未过户的房子仍属于自己,已过户的房子属于债权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六条
    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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