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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存在欺诈,本来三个月的合同发给一年的,这样不租要支付违约金,

房产纠纷 2022-11-14 11: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房屋中介产生的纠纷,是服务不符合约定可去消协;是涉及法律纠纷可法院起诉;是涉及欺诈的可报警;是房产合同问题可去房管局。
  • 房产中介的欺诈手段包括:设置合同陷阱、隐瞒房屋真实情况、赚取不合理高低差价、合同未履行完毕时要求将钱交给代理人、假冒房东、收取中介费以外的杂费等。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 房产中介违约,首先可以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对调解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起诉。同时,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中介方承担违约责任,请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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