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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我现在以做完了伤残鉴定,但涉及到二次手术,所以公司说等二次手术后才给赔偿,我现在可以要先赔偿我,等二次手术后再要那个手术赔偿吗?

医疗纠纷 2022-11-14 11: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伤残鉴定要在治疗终止后进行,也就是伤情再治疗也不会有明显的改观,已经基本上就保持现有的状态,可以进行伤残鉴定。对于有些患者治疗迟迟没有结束,可以适当的延长,在进行治疗结束以后进行伤残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伤残鉴定结果下来后,一般能在两个月内能拿到赔偿金。具体的时间要和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在认定为工伤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完成审核之后,会在次月将核定的工伤赔偿数额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进行发放。
    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伤残鉴定一般建议在治疗终止以后进行伤残鉴定,也就是伤情再治疗也不会有明显的改观,已经基本上就保持现有的状态,可以进行伤残鉴定。对于有些患者治疗迟迟没有结束,可以适当的延长,在进行治疗结束以后进行伤残鉴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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