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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店里被顾客非礼摸了胸部,当时店里人很多,他们都是一起的,其中一个顾客不要脸对我动手动脚,有监控我已经报案,公安部门会怎么处理,我能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吗,如果拘留的话听说5-15天,我是被害者可以要求他拘留15天,再要求他赔偿我我的精神损失吗?有监控我已经报案,公安部门会怎么处理,我能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吗,再要求他赔偿我我的精神损失吗?

离婚 2019-01-30 09: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没有精神损失费。
    最高法院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因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害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本案中,付美华与李月是由于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分居两年以上符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因而法院判决双方离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 一方确定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判决离婚的依据应为,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5项规定,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具体什么是违法犯罪严重伤害夫妻感情,通常认为出现严重违背社会道德的违法犯罪行为,如卖淫嫖娼、侮辱妇女、强奸妇女等性违法行为,会造成夫妻感情的重大伤害。
    这些违法行为即使没有被判刑,或只给予行政处分、治安处罚(如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处罚的,也会伤害夫妻感情。 被判长期徒刑的,最高院的解释也认为是会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无过错方可以提起离婚。
    司法实践认为至少5年以上,才能作为长期徒刑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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