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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2013年退休,我是下岗工人,1989年招工,1990年下岗,2001年个人缴社保,2013年(50岁)补缴2年后按15工龄退休,请问我现在能否把下岗前的工龄申请补回来。如何申请?谢谢!我是2013年退休,补缴2年后按15工龄退休,请问我现在能否把下岗前的工龄申请补回来。如何申请?

综合法律 2019-02-18 22: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是两个概念,是分开计算的。 退休时工龄按档案记录算,社保按实际缴费月数累计。工龄是实际工作年限,以人事档案记录为准;社保是缴纳年限,以实际缴费为准。有些单位不按规定缴纳社保,入职开始就有工龄,但是社保不参保没有社保缴纳年限;有些年龄比较大职工参加工作时没有社保缴费制度,只有工龄没有社保缴费年限。
  • 没有工龄到多少年限可以退休的说法
    只有最低缴费15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才能退休的说法。
    目前情况下国家政策是:
    1.缴费满足15年
    2..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申请退休。
    退休要看实时政策以及档案年龄申请办理退休(身份证50周岁,档案年龄49周岁,那么会延期一年退休)
    3.工龄当然也是计算领取工资的条件之一工龄长的计算档次会影响领取的多少。
  • 过去是依据工作年限来计算工龄,实行缴费制度以后,按照工作年限和缴费年限相结合的办法,就是在国家实行缴费以前的工龄,视同缴费,可以计算工龄,国家实行缴费以后,实行缴费计算工龄,不缴费不计算工龄。
  • 社保征缴比例是多少,  
    一、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比例  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有条件的地区和工资增长较快的年份,个人缴费比例提高的速度应适当加快。  
    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比例  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  
    三、失业保险费征缴比例  依据《失业保险条例》,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失业人员数量和失业保险基金数额,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适当调整本行政区域失业保险费的费率。  
    四、工伤保险费征缴比例  依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工伤保险费由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根据各行业的伤亡事故风险和职业危害程度的类别实行差别费率。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上一年度安全卫生状况和工伤保险费用支出情况进行评估,适当调整企业下一年度工伤保险费率,实行浮动费率。  
    五、生育保险费征缴比例  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入企业管理费用。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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