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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律师你好,我门面房出租给租户,合同约定是租户交物业费。然后他没交走了。我常期在外地,不知道的交了没有,现在才发现没交。物业公司,整整3年零4个月,没催过物业费,现在来说我没交

合同纠纷 2022-11-14 16: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客已经搬走但是没交物业费的房东应当及时补缴。物业费应由房东交纳,房东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租客交付的可以向租客追偿,但其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物业公司。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租客已经搬走但是没交物业费的,物业可以找业主缴纳物业费,业主需要缴纳物业费,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租客缴纳物业费的话,业主缴纳物业费后,可以想租客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租户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对租户先行催告,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租户仍未缴纳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房东交纳并承担违约滞纳金,房东与租户在租赁合同中的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物业公司。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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