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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已经进入执行阶段,我还需要向法院提供什么资料

综合法律 2022-11-14 16: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下申请法院执行需要提交什么资料。申请法院执行,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执行申请书,说明申请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债权金额、事实和理由等事项。
    2、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
    3、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出具的判决书、裁定书、仲裁裁决书的生效证明。
    4、申请人是自然人的,需提交身份证等身份证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交营业执照或批准证书等证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
    5、有的法院可能还会要求申请人填写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表。以上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

  • 1、需要通过诉讼程序明确和债务人的的债权债务关系,拿到法院生效法律文书。

    2、在文书生效后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时,尽可能向人民法院的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及被执行人的下落等情况。否则,在人民法院无法查到被执行人财产时,可能会承担无法执行的风险。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关于债务纠纷法院的执行:会由执行员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强制措施,但执行财产的范围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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