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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什么手续

工伤赔偿 2022-11-14 16: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认定的手续是用人单位、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 工伤认定需要这些手续:
    1、用人单位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诊断书;
    2、有关部门收到申请之后,对资料进行审核;
    3、有关部门根据提交的资料以及实际情况做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工伤认定的手续:
    1、当事人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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