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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上班把手指压断,已经接好了,后续该如何赔偿

工伤赔偿 2022-11-22 09: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上班期间误伤工友具体的赔偿标准是: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属于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其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伤职工如果要主张赔偿的,需要先由单位或者职工一方去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在取得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即可凭借该决定书、医疗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费用的单据去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赔偿;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则可向单位主张赔偿。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第二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上班期间误伤工友,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属于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其他。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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