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仲裁开庭后能否变更仲裁请求

仲裁 2022-11-14 20: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仲裁开庭后再变更仲裁请求,一般是不可以的。仲裁申请人要变动仲裁请求的,一般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而开庭后,当事人如果申请人要变更请求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四条
    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

    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
    第四十五条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或者其委托的仲裁院负责人书面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 申请人可以放弃或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人可以在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内申请仲裁。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人可以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被申请人可以承认或者反驳仲裁请求,有权提出反请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可以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被申请人可以承认或者反驳仲裁请求,有权提出反请求。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 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也确立了相类似的规则,即:申请人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
      《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可以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被申请人可以承认或者反驳仲裁请求,有权提出反请求。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酒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