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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通常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劳动纠纷 2022-11-14 22: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工单位的义务包括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支付劳动报酬和提供福利待遇;进行岗位培训;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 用工单位对劳动者要承担的责任: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 法律规定用工单位有下列义务: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以及对在岗的被派遣劳动者进行所必需的培训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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