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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孩子归了我前妻,我信任妻子没有生育能力,我能要回我的孩子吗

离婚 2022-11-14 22: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抚养权在女方那里,男方可以要回。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男方生活,男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可以向法院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孩子未满两周岁,抚养权原本判给女方,但是女方患有严重疾病,孩子不适宜同女方一起居住的,男方作为孩子父亲也可以依法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要回亲生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如果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孩子给男方能要回抚养权。女方可通过诉讼或的协议方法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如双方能就女方要回抚养权的问题协商一致,那么女方可以通过协议变更的方式让自己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协议不成,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对抚养权进行变更。法院审理后认为女方确实更适合抚养孩子的,可以让女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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