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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变更法人所需材料有哪些

公司成立 2022-11-15 09: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变更外资企业法人所需的材料有:企业关于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人数变更的申请书、企业董事会关于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人数变更及修改合同、章程的决议、企业原董事会成员名单、由企业投资方法人代表签订的合同及章程修改书、企业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企业原合同及章程等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外资公司变更法人需要申请人携带营业执照,通过变更的决议等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在通知书表明的日期内,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十一条
    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一)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文件、材料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二)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但公司登记机关认为申请文件、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以及时间。

    公司登记机关对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 外资企业法人变更程序是作出决议,经过外经委的审批,之后领取批文,最后作出工商变更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人的名称在公司注册一年之后才能够变更。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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